民国彭泽县知县刘洪辟后裔向彭泽县史志办赠送书籍
2025-07-3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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近日,彭泽县知县刘洪辟后裔曾孙刘培廉先生向彭泽县史志办赠送《昭萍志略》《学余轩诗稿》等珍贵书籍资料共5套。彭泽县史志办回赠有关记载刘洪辟资料的志书。

刘洪辟(1860—1942),江西省上栗县彭高镇泉溪人,名泳霓,字舜门,号筱和,晚年号廉园老人。光绪六年(1880 年)入县学,光绪二十年(1894 年)中举,曾出任万载东洲书院、龙冈书院、正谊书院以及萍乡县书院山长,致力于袁州地区地方教育事业。光绪三十三年(1907 年)赴京应吏部拣选考试合格,授知县,签分山西地方任用,宣统元年(1909 年)任和顺县知县。辛亥革命后返萍乡任教席。1914年时,因特慕陶渊明之高风亮节,赴任彭泽县长。在任内,筑“近思堂”以表向往之情。但因各种赋税杂捐接踵而来,“政策无常,朝更夕变,莫测端倪。而敛财之法,层出不穷,尤令人艰于筹画”,后因不满北洋军阀统治,到任九月后遂辞职返乡。著有《学余轩诗稿》等多部文集,存诗近二千首,还著有廉文《廉园记》。其对 “廉” 的定义和理解,体现出他性情高洁、节操高雅。1933年,有感于萍乡近代史事失载,在家私设馆修县志,并感召同志数人共事,历时两年,费尽心力,终成《昭萍志略》十四卷并于1935年付梓。

《昭萍志略》纪事上限因事而异,适当溯源,下限为1911年。刘洪辟认为民国与清朝政体不同,便未记载民国时期史实,又为区别于官修县志,所以取名为《昭萍志略》。该书对于方志文化研究等具有较高价值。